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2024年数字室分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上海分公司2024年数字室分施工服务项目(第二次)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同时代表其下属子公司)
1.3 (请登录)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预估119.24万元(含税)
1.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单位数量:1家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折扣100%,折扣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新建住宅的室内分布系统及自有信息化应用平台为楼宇/园区/小区提供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应用施工服务。(详见附件合同中技术规范书)
2.2施工工期: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90天。
2.3合同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含保修期2年)。
2.4实施地点:三河路虹镇老街(招商华玺名邸即虹口区嘉兴街道HK341-06号地块)、四平路436弄(招商云玺即上海市虹口区嘉兴路街道251街坊)、海伦路新建路(虹铁招商虹玺名邸即虹口区嘉兴路街道HK271-01地块项目)
2.5★质量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技术标准要求:参选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7★承包方式:部分双包[除采购人供应物资(甲供物资清单见技术规范书)及后续统一组织平台采购物资以外]
3.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主体: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
2.增值税专用发票: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控股及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企业资质:同时具有(1)和(2)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最新资质证书复印件及新旧资质对应依据。
5.三类安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项目配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1人。
同时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6、注册安全工程师:为本项目配置的安全管理人员中至少一人具备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或其他安全(不包括消防安全)专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①申请人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需提供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②若申请人无自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可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申请人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需签订安全服务协议,并提供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为申请人提供安全生产服务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安全工程师与安全生产中介机构之间的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注:若提供的为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应提供项目实施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职)业资格证书(初级)。
7.业绩要求: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目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单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同类项目业绩总金额应达到10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必须涵盖以下页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合同大签),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订单或框架合同+结算文件或框架合同+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的甲方证明并提供甲方联系人)(原件备查)。
8.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若为一级建造师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的要求执行并提供相关电子证书扫描件。
同时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社保局出具的缴费期为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内(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9.信誉要求:参选人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文件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参选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
10.联合体:不允许联合体
11.参选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全国/上海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上海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上海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2.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4日16:0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
5.2比选文件费用: 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6. 应答文件的递交
6.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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