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
臭气治理工程
招
标
文
件
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
2024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1.项目概况与实施范围
2.资格要求
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控制价及保证金
5.付款方式
6. 联系方式
第二章 报价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流程说明
(三)投标文件组成......................................................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资格审查文件目录(格式自拟,必须显示页码)
经济标目录(根据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显示页码)
技术标目录(根据内容格式自拟,必须显示页码)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施工合同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
施工合同附件2:廉政协议书
施工合同附件3: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图纸目录
施工合同附件4:工程量清单报价书
施工合同附件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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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2万吨/天污水处理臭气治理工程发包单位为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招标人),现就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2万吨/天污水处理臭气治理工程分包项目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实施本次采购招标,选定承包人为上述项目提供相关施工服务。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各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实施范围
1.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2万吨/天污水处理臭气治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桃源镇利群村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单位为联合环境水务(苏州)有限公司;
本次臭气治理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全部措施、包设备制造、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人员培训、售后服务、质保期服务等全包;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安全防护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运输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工程相关所有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自行考虑包含在报价内,合同采用固定总价模式。
1.2实施范围:按发包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相关文件资料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及必须的措施项目,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新臭气治理工程(含臭气治理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以及附属相关的管道连接及破损路面修复等施工图及发包方要求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
②施工前后涉及到的场地准备及恢复、三通一平、避让及管道改迁配合等相关工作;
③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相关措施(通用措施和技术措施);
④本工程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施工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⑤工程管理配合服务:即发包人在本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以及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竣工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⑥施工期间设备材料的卸车、场内仓管、吊装、倒运等相关工作。
1.3实施内容:本次臭气治理工程施工图纸及发包方要求实施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相关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臭气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设备基础、管道支架、管道及盖板安装等全部相关内容,所有实施内容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建设单位要求;
②施工前后涉及到的场地准备及恢复、三通一平、避让及管道改迁配合等相关工作;
③项目实施相关的全部臭气治理工程以及配套附属相关等施工图及发包方要求的全部工程建设内容,均由承包单位包工包料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4工期要求:自开工之日起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通知要求为准);计划工期内完成本次臭气治理工程的全部建安工程内容,并按阶段同步提交相应的过程及验收资料 。
1.5缺陷责任期:竣工验收合格后 2 年
2.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为了便于维护和养护,相关单位所处位置需满足及时响应现场的条件,同时需满足如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和固定的营业场所,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两年。
(2)相关资质文件(含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上资质、三大体系认证等)。
(3)在中国境内相同行业近三年内有3个以上业绩,且业绩能满足采购项目需求。
(4)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事业单位除外)。
(6)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低于B级(事业单位除外)。
(7)提供近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正式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不做要求;上年度资产负债率>80%且≤85%,上一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正。
(8)需勘察现场,并提供设计方案待招标方认可无意义后,方可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7月30日上午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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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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