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据中心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字科技分公司,项目资金为法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
厦及中标数据中心。
2.2项目规模:租赁新的数据中心,租期三年,项目采用框架招标方式,第一年预计租赁:5kW机柜160面,光纤2条;第二年预计租赁:5kW机柜230面,12kW机柜30面,光纤2条;第三年预计租赁:5kW机柜230面,12kW机柜30面,光纤2条。租赁一套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区、1套不小于10平方米的独立库房,租期三年。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后2个月具备租赁条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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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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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 |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据中心租赁服务框架采购 |
租赁新的数据中心,租期三年,项目采用框架招标方式,第一年预计租赁:5kW机柜160面,光纤2条;第二年预计租赁:5kW机柜230面,12kW机柜30面,光纤2条;第三年预计租赁:5kW机柜230面,12kW机柜30面,光纤2条。租赁一套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办公区、1套不小于10平方米的独立库房,租期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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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数据中心租赁服务框架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5)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有同等及以上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应具有有效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未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须出具其母公司委托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不少于30面机柜的机房租赁项目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招标人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7-23 19:30到2024-07-31 23:00。
4.2获取方式:(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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