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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福县线下安福县高新园区大数据产业园(一、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方案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4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安福县高新园区大数据产业园(一、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方案设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90000.00 元

最高限价:93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安福县高新园区大数据产业园(一、二期)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方案设计采购项目

1

99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方案设计成果,方案设计经相关部门评审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扩初设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6.1 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1.6.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注:根据吉财购(2023)25号文件要求,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中推行信用承诺制,响应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环节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吉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后,可不再提供以上对应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7-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为中小企业承接的,对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承接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响应时须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附件响应文件格式8-1”)2.2 本项目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能源政策、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3.其他资格要求:3.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响应供应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3.2 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00 至 2024年08月01日 23:3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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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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