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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长垣市2023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喷灌设施及信息化、气象站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23 收藏项目
一、招标人:长垣市豫蒲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长垣市2023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喷灌设施及信息化、气象站项目一标段二次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

四、项目地点:长垣市境内

五、项目内容及规模:

长垣市2023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喷灌设施及信息化、气象站项目一标段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清单)

六、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

七、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长垣市2023年10万亩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喷灌设施及信息化、气象站项目一标段二次

八、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

九、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该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8、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一、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4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3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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