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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盘锦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H区8号楼6单元701室住宅)
日期:2024-07-23 收藏项目
一、拍卖标的:位###市兴隆台区振兴地区蓝色康桥小区H区8号楼6单元701室住宅,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号:辽(2017###市不动产权第********号。标的物详细概况及相关情况资料,请查阅附件《评估报告》。评估价:********元,起拍价:********.6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1000元。特别提醒:1、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拍卖标的是否存在的拖欠税、费等债务负担;现存的及潜在的实物及法律上的瑕疵;在过户过程中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等,尤其是税务部门要求的发票等问题,竞买人需自行了解,本院不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承担担保责任。竞买人竞买成功后,财产如存在占用情况,本院将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腾空,具体时限不能确定。在过户过程中因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过户完毕时间存在不确定性,还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相关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不能过户、不能取得所有权证书等产权证明风险,相关权利证明只能登记为竞买人。2、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买受人实际所需缴纳税费数额以办理过户时登记机关或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3、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自愿以其独立判断决定竞买本标的物。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托书、委托**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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