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都县青塘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0000.00 元
最高限价:2176830.38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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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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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33 |
宁都县青塘镇2024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
1 |
项 |
251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且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履约,本项目工期90个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特定资格条件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必须取得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邀请函;5.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绩效目标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至 2024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08月0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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