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建阳监狱监内食堂干货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1(福建省建阳监狱监内食堂干货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26,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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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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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30100-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监内食堂干货配送服务 |
2(年) |
否 |
监内食堂干货配送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2,600,000.00 |
批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为2年,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中小企业参与投标的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批发服务类”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业”,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模板,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23 至 202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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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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