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河西街道备电线路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分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预估金额为158918.02元(含税),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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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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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点位名称 |
项目分类 |
单位 |
工程量 |
|
1 |
河西街道办事处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1.75 |
|
光缆改造 |
米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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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架整治 |
米 |
45 |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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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500 |
||
|
2 |
河滩社区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5 |
|
光缆改造 |
米 |
650 |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540 |
||
|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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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北郊社区 |
飞线治理 |
米 |
40 |
|
备电线路整修 |
米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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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民和办事处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56 |
|
光缆改造 |
米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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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路警示管 |
米 |
10 |
||
|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600 |
||
|
5 |
小岛居民服务中心 |
跨路飞线 |
米 |
50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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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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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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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缆改造 |
米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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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采购项目概况:为青海省格尔木市河西街道办事处、河滩社区、北郊社区、民和办事处、小岛居民服务中心,五个办公场所的备电线路整治及办公场所附近300米区域内的光缆改造及其他凌乱线路更新整理。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数量为1人,份额100%。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应答人报价高于含税单价和含税总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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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及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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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点位名称 |
项目分类 |
单位 |
工程量 |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共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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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西街道办事处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1.75 |
10557 |
18474.75 |
48934.75 |
|
光缆改造 |
米 |
1000 |
6.7 |
6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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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桥架整治 |
米 |
45 |
26 |
1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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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路警示管 |
米 |
70 |
37 |
2590 |
|||
|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500 |
40 |
20000 |
|||
|
2 |
河滩社区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5 |
10557 |
5278.5 |
39713.5 |
|
光缆改造 |
米 |
650 |
6.7 |
4355 |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540 |
52 |
28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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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50 |
40 |
2000 |
|||
|
3 |
北郊社区 |
飞线治理 |
米 |
40 |
120 |
4800 |
53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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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电线路整修 |
米 |
0.05 |
10557 |
52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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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民和办事处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56 |
10557 |
5911.92 |
31621.92 |
|
光缆改造 |
米 |
200 |
6.7 |
1340 |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10 |
37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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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600 |
40 |
24000 |
|||
|
5 |
小岛居民服务中心 |
跨路飞线 |
米 |
50 |
120 |
6000 |
33320 |
|
跨路警示管 |
米 |
450 |
52 |
23400 |
|||
|
备电线路整修 |
千米条 |
0.01 |
10557 |
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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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缆及其他线路维护改造 |
米 |
20 |
40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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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缆改造 |
米 |
450 |
6.7 |
3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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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元 |
|
15891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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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价格为招标控制价,价格为含税价,税率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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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服务。
2.2协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完工并结清合同价款为止。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内。
2.5质保期、维护期:均为1年。
2.6项目建设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2.7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第五章 采购需求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本次询价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经营范围需包含本次采购内容,须提供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财务要求: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3.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具备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同类项目的相关业绩至少提供1份。若为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协议+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3.4资质要求: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5人员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提供一名人员;
(2)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电工证),至少提供一名人员;
(3)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登高证),至少提供一名人员。
(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由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机构提供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供应商须提供与第三方安全管理服务机构签订的服务协议)。
以上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2024年1月-6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6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3.7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8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要求: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9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列入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或青海省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加盖公章。
3.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1 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转包分包。。
3.12其他要求: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询价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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