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厦门市同安区
2.1.2建设规模: 项目包括高压电力综合管廊工程及中压电力工程。高压电力综合管廊起点位于同集变,终点位于纵九路与西洲路交叉口,顺接纵九路综合管廊,采用单舱形式断面,常规段管廊断面尺寸为2.8x2.5米、1.8x2.5米,全长约3200米。中压电力工程采用电缆沟形式单独敷设或拉管形式,起点位于同集变,终点位于滨海西大道与西柯街道路交叉口,全长约2200米。建设内容包括综合管廊主体、综合管廊支护、顶管工程、安装工程、中压电力工程、永久用电引入、管线保护与废除新建管道、施工临时水电工程等。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16638.12 万元
2.1.4监理费(酬金): 详见“工程建设项目监理费(酬金)告知单”,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发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2.1.6质量要求: 合格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和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中标人应无条件响应委托人的要求且不得提出索赔。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24 09:00:00 至 2024-08-14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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