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虞财采招-2024-36 2、项目名称###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748,********元 最高限价:********.2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D******** ###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28 ********.28 是 ********.2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项目名称###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虞财采招********招标编号:商政采〔2024〕457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采购内容及范围###县刘集乡人民政府2024###县刘集乡荠荠菜(速冻果蔬)标准化生产基地设备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合格,完全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采购控制价:********.28元********交货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8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质保期:一年;按国家规定或法律有关条款规定的同类设备的质保时间 6、合同履行期限:8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小微企业),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的任意一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须提供单位财务报表及本项承诺或相关证明);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提供主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网站、中****网(********)、中国执****网(http://********/)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提供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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