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LDL********JTXM1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设施采购(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SJLDL********JTXM1-1。 2.项目名称:食堂设备设施采购(二)(2次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万元。 5.采购需求:食品加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7.供货地点###市净月###街6566号。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人的需求,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网站、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不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2)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公司提供现有年限即可)或具有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于2024年出具),并具有2024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24年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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