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CG-2024-(采)-032 项目名称:宁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打印机耗材及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视合同履行情况,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信用中国”以及“中****网”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开标现场查询);(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财务会计制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如不提供本承诺书须提供 2022年1月至开标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养老和医疗缴费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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