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商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成都市鑫河国际酒店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号:(请登录)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8日
法定代表人:何鑫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房屋租赁服务、旅游产品销售;中餐(含凉菜、裱花蛋糕、鲜榨果蔬汁;不含生食海产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住宿;宾馆,茶楼(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零售:卷烟、雪茄烟(凭许可证在有效期限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成都市大邑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资产情况
鑫河公司名下登记有坐落于晋原镇蜀望路118号1号楼1-19楼、2号楼1楼、3号楼1-4楼、4号楼1-4楼、地下室-1楼。该5栋房屋已经办理产权证登记。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川01执924号案件中委托四川鹏源鑫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屋进行评估并出具川鹏源鑫房评字(2022)第011号。上述资产评估价为22,859.62万元。(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9月17日)
二、招募事项
(一)借款数额、利率、期限
1、借款额度初步预计为 50 万元,意向贷款人同意追加贷款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高于 200 万元);
2、借款年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的4倍;
3、利息计算标准:实际借用金额×实际使用天数×利率/360天;
4、借款方式:管理人拟请愿向意向贷款人提供总体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由管理人按照项目需要申请用款。借款还款模式为随借随还、分批借款;
5、借款期限:实际收款之日至鑫河公司破产程序终结止。
具体贷款事宜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二)借款资金用途
借款资金用途主要用于鑫河公司临聘人员劳动报酬和社保费用(或外包人员费用支出)、水电气费、评估费、资产维保费以及其他维护项目所需要的必要费用等。
借款数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以鑫河公司与贷款人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还款保证
破产费用借款是为了保障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而发生的债务,依法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破产费用情形,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由债务人的财产随时清偿。关于破产费用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受偿冲突问题,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由管理人协助贷款人与财产担保债权人另行沟通与磋商,但意向贷款人需注意,若无法形成让渡优先受偿权合意,可能存在破产费用无法优先于有财产担保债权人之优先受偿权之风险。
四、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贷款人同等适用。
(二)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鑫河公司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意向贷款人参考。
(三)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破产费用意向贷款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四)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负责解释。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次招募公告具体内容(包括招募时间及标准)进行调整,包括继续、中止或终止招募,如有变更管理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
五、意向贷款人条件
1、意向贷款人主体包括自然人、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其他经营组织;
2、征信及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失信或被执行信息。
六、意向贷款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贷款人应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主体资格文件: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企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
2、报名意向书;
3、保密承诺函。
七、报名时间
意向贷款人应在2024年7月31日17时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并将报名材料纸质盖章原件(一式两份)提交或邮寄至管理人指定的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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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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