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4年静海区国有泵站维修维护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5926万元
最高限价:350.5926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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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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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 |
是 |
124.5216 |
124.521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静海区国有泵站作为我区的主要水利设施,部分泵站排水机组和控制电路老化,亟待维修养护,为确保我区泵站日常排灌,排涝的正常运行,汛期不间断运行安全度汛。水利设施运维中心需要采购以下维修、维护、养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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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包 |
是 |
126 |
126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静海区国有泵站作为我区的主要水利设施,部分泵站排水机组和控制电路老化,亟待维修养护,为确保我区泵站日常排灌,排涝的正常运行,汛期不间断运行安全度汛。水利设施运维中心需要采购以下维修、维护、养护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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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包 |
是 |
100.071 |
100.07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静海区国有泵站作为我区的主要水利设施,部分泵站排水机组和控制电路老化,亟待维修养护,为确保我区泵站日常排灌,排涝的正常运行,汛期不间断运行安全度汛。水利设施运维中心需要采购以下维修、维护、养护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第二包:36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第三包:180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5、按照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6、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至评审结束时止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第一包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包供应商须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包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3.第一包供应商须具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三包供应商须具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复印件加盖公章);4.供应商须提供证明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资金的能力的证明文件(财务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6.供应商须提供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到2024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