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自然日内与中国交通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
2.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本项目依托于中交长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中交智慧停车(礼嘉、汽博)综合体等公共停车楼的建设背景,为该单位停车产业研发、升级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通过统一权限管理平台实现各大业务模块平台公司、项目公司两级职能划分,统一认证,从而实现单点登录,用户统一管理,同时梳理公司各部门业务之间的系统化逻辑关系,加强各子系统间的业务协同,实现停车运营、物业管理、商业服务、统计决策分析等业务功能满足智慧停车信息化的要求,提高停车楼运营一体化管理水平。项目交付要求:提供所有应用系统源代码(底层支撑系统、第三方系统、插件等源码除外)。
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项目分为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技术服务采购和信息机房建设配套工程及硬件采购两部分。本标段为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技术服务部分的采购,具体容包括但不限于: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研发部分包含停车运营管理平台、物业管理系统、智慧商业服务系统、决策分析系统、运营管理系统、数字孪生系统的研发,以及各系统所需的相关支撑组件的搭建、上线部署工作,并且包括其它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的各种协调、售后工作等。
项目整体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上线部署。
试运行期要求:上线部署完成后,在接到采购人开始试运行通知后启动试运行工作,30个日历日内完成试运行。
免费维护期:软件平台免费1年维护期。自智慧停车信息化运营平台(二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招标形式
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企业资质: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并提供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经营办公场所租赁或购买合同等材料的复印件。
4.2财务状况: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健全,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还未完成审计,须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盖投标人财务章或公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4.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9年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有效业绩。有效业绩的定义和要求:(1)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2)合同应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或智慧停车相关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业绩;(3)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开发内容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4)须提供经业主方签字或盖章的项目验收证明(如: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终验、运维质保期外的其他阶段款项均已收到);(5)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4.4团队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稳定的专业的开发实施团队,团队成员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经理1名,应至少具有计算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业资质(如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等),且在投标单位持续工作1年以上,至少具有1个软件开发类相关及项目管理、实施经验,须提供个人工作简历、所参与过项目的项目经理任命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所参与过项目的合同主要页复印件(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页、总金额页、双方盖章页)、中级或中级以上资格证书复印件、近12个月社保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2)团队其他主要成员须提供岗位职务职责清单、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近6个月社保证明。
4.5 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失信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及刑事犯罪(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内与投标人相关的信用报告,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内以投标人或投标人企业高管为诉讼当事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并截图证明,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若有)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4.6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工期进度、质保要求、保密、服务及违约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
4.7 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如单位负责人或企业高管或股东为同一人或者投标人存在控股、上下级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等,不得以不同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存在直接关联关系,则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提交针对该条内容的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函。
4.9投标人应出具信用承诺书。
4.10投标人资质不符合以上要求或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投标被否决。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8日下午16:00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线上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上午09:00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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