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补贴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木兰县8个乡镇共3631户农户
2.3建设内容及规模:3631户阳光房建设(其中6米长阳光房建设185户,7米长阳光房建设3446户)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月30日,总工期:4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施工
第二标段: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房能效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监理
2.8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10577148.87元
第二标段:29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第一标段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或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第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核查方式(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提供近连续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核查方式(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未联网地区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开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第一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注:其中: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含中级)及以上工程技术类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第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下载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6时00分至年2024年0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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