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邻水县大洪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邻水县大洪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邻发改〔2023〕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邻水县黎家镇、八耳镇、兴仁镇 。
2.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实施河湖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包括水位变幅区及河流生态护岸生态修复。其中,水位变幅区生态修复工程位于大洪河水库黎家镇段,总长度约12.60km,总面积约 266690m2;河岸生态护岸工程位于兴仁镇、八耳镇,生态护岸工程总长度 3.22km。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本次招标范围:在邻水县大洪河兴仁镇护邻社区段、兴仁镇场镇段、八耳镇场镇段以及大洪河库区(黎家镇段)实施水生态修复工程。新建生态护岸总长度 3.22km;生态缓冲带总面积约 108388m2。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的施工。
2.5.本次招标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05-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水生态修复类(包括水生植物种植、水生态修复、水生态治理)施工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24开始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1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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