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新疆白杨河流域宁夏宫渠首除险加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中共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混合制,招标人为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宁夏宫渠首设计引水流量为3.00m3/s,加大流量为3.75m3/s。渠首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100m3/s: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132m3/s。宁夏宫渠首采用闸堰结合式引水枢纽,由泄洪冲沙闸、引水闸、溢流堰、上下游导流堤等部分组成。安全鉴定结论为“四类闸”,需要拆除重建。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553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白杨河流域宁夏宫渠首除险加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实施等各阶段深度要求的成果,包括工程测量、水文分析、地质勘察、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编制变更设计方案等项目全过程工作;配合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且能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及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完成工程勘察、水文、地质、环评、水保、水资源论证等单行本编制和审查,同时完成水保、环评等专项监测及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后评价(如果有)等服务工作及本项目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该项目勘察(测)设计业务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测)设计,熟悉本工程涉及的国家或水利行业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已信息登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4)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已完成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3.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3日到 2024年08月14日
本 新疆白杨河流域宁夏宫渠首除险加固项目勘察设计已由中共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混合制,招标人为新疆白杨河流域管理局水利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宁夏宫渠首设计引水流量为3.00m3/s,加大流量为3.75m3/s。渠首工程规模为Ⅲ等中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设计洪水标准20年一遇,洪峰流量100m3/s:校核洪水标准50年一遇,洪峰流量132m3/s。宁夏宫渠首采用闸堰结合式引水枢纽,由泄洪冲沙闸、引水闸、溢流堰、上下游导流堤等部分组成。安全鉴定结论为“四类闸”,需要拆除重建。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00003901005553001001 标段(包)名称: 新疆白杨河流域宁夏宫渠首除险加固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满足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技术实施等各阶段深度要求的成果,包括工程测量、水文分析、地质勘察、招标设计、技施设计及相关的勘察(测)设计内容、编制变更设计方案等项目全过程工作;配合业主办理建设用地手续;设计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技术审查并获得批复文件,且能及时解决施工技术难题及施工中出现的需要设计处理的问题(派驻设计代表),完成工程勘察、水文、地质、环评、水保、水资源论证等单行本编制和审查,同时完成水保、环评等专项监测及专项验收、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后评价(如果有)等服务工作及本项目设计所涵盖的其他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该项目勘察(测)设计业务相应的技术人员(包括专业人员配备)和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测)设计,熟悉本工程涉及的国家或水利行业专业及相关专业方面的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上已信息登记,至少担任过1项类似水利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设)。 3.投标其他条件: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近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2021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2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打印查询结果记录为准)。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单位、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当天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的查询结果为准)。3)投标人未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4)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未处于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及承诺书,格式自拟。5)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已完成主体基本信息登记。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投标单位的资质、业绩及拟投入人员的资格、业绩将以水利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不再接收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3.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07月23日到 2024年0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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