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H(请登录)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2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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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品目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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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国家税务总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干部职工体检采购项目 |
C04070100体检服务 |
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
69.27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非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中其中之一的报价执行政策扣除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具备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三)、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响应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投标无效。(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响应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如相关证明材料由第三方出具,应有第三方公章),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书面声明》、《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给定的格式填写。 3、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时,响应文件中应附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附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如无授权,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法人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不能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4、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其中之一的报价执行政策扣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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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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