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补强工程项目根据《长治物流中心党委关于下发<长治物流中心(中原铁道长治物流有限公司)议事规则(试行)>的通知》(长治物流中心党〔2024〕34号)的相关规定已提请长治物流中心主任办公会集体决策审批同意,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
二、项目概况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概况:
1.留庄18道危险货物施救线配建的铁路货运消防水泵房投入使用多年,存在水泵房房屋漏雨、墙皮脱落、门窗缺失、消防水池外墙面破损以及消防水泵、控制柜等消防设备设施老化等问题,影响正常使用。现经集团公司设计所现场勘查设计,《集团公司计统部关于留庄铁路货运消防设备设施补强工程预算的批复》(郑计概审〔2024〕164号)批复实施。
(二)项目地点:(请登录)
(三)项目范围:前期设计工作已完成,经概算所审批实施:1.消防泵房屋面隔热层、防水层等新作,内、外墙及顶棚粉刷,门窗更换,消防水池整治等;2.消防泵房内2台消防泵及配套附件、管道更新,1面软启动控制柜等更新,泵房内照明、插座等配套更新;3.室外6处地上式消火栓、阀门等更新,新设6处消防器材箱等补强施工。(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及履行合同的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3.投标人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项目结算。
4.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投标之日至验收合格之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以及铁路营业线施工、消防设备设施安装施工资质。
6.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公章),法定代表人应在证明材料上签字。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带公章),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被授权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现任职务)、授权事项、范围、期限等内容应清晰完整。
8.投标人积极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事项应包括已与农民工签订书面的劳务合同,已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等内容。
9.本工程需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自竣工验收后一年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
10.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中国之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或最高人民法院显示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并提供《无行贿受贿犯罪承诺书》。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人民法院送达平台、中国之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或最高人民法院显示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人应提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信息(黑名单)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企业,将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的投标。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包后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15.投标任应提供《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16.竞包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在长治物流中心安全质量部报名登记。
17.本此评审为资格后审,相关事项及要求以发包文件为准。
四、报价依据:报价人按照工程量清单根据市场信息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
五、成交方式:综合评标法成交。
六、报名时间:2024年07月23日8时00分至2024年07月28日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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