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招标人为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专债资金、融资贷款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安全防护用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概况:
信丰县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位于信丰县产业园高新区高新大道和广州路交叉路口,场地东临广州路,北临高新大道(待建)。用地面积66666.68㎡(100亩),占地面积41014.80㎡(61.5亩),建筑面积164928.36㎡,其中1#厂房建筑面积97403.27㎡,2#厂房建筑面积67496.29㎡,12#门房建筑面积28.8㎡。该项目共建设3栋多层工业厂房建筑,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园林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中标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中标额为50739.26万元,合同工期456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物资名称:安全防护用品,采购量:350507。
质量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安全帽》GB2811、《安全带》 GB609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安全网》GB5725;以及需方施工图纸的标准,满足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业主和监理对该材料质量提出的合理要求。
交货地点:赣州市信丰县智能电子信息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施工现场
交货期:2024年8月20日。(本次招标采购物资的名称、数量、质量标准、交货地点、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为/资质,有/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只允许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相同的,投标文件相同或相似的,涉嫌围标串标,直接作废标处理。接到中标通知书(或宣布其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提出额外附加条件造成合同不能签订的,出现以上情况的视情节给予1—3年或永久禁止参与中交建筑各级单位投标。涉嫌围标造成招标人严重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没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3.6 中标人须接受以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授权组建的项目经理部名义签订物资购销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22日10时至2024 年7月29日1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4.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12日14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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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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