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DT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水源地高位智能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珠海市斗门区水源地高位智能监控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自项目整体监控服务交付使用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⑥.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⑦.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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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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