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CC-20240722-2
2、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天网工程十期项目监理及审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
分包1:天网工程十期项目监理服务,25万元。
分包2:天网工程十期项目审计服务,15.5万元。
5、采购需求:为天网工程十期项目,招募一家监理服务商和一家审计服务商,详见磋商文件
6、项目工期:
分包1(监理):自项目建设开始至验收通过后结束。
分包2(审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算审核结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特别说明:
(1)供应商可多包兼投。评审时,按分包1(监理)->分包2(审计)的顺序评审,同一供应商只能成交一个包,如供应商已成交分包1的,则此供应商可参与分包2的评审,但不再作为分包2的成交候选。
(2)请各供应商按所投分包分别制作响应文件并注明所投分包名称,分别密封递交。如不按要求制作,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4年4月-2024年6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
(1.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注:供应商如不能提供第 1.5、1.6、1.7三项的,需提供相关说明。按季度纳税的企业提供最近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1(监理):供应商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包2(审计):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响应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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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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