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H(请登录)
2.项目名称:兴山县“红色高桥”宣传片制作及投放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人民币73000.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73000.00元
6.采购需求:主要内容为红色高桥宣传片后期制作及宣传视频投放等服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政策。(供应商须根据企业性质提供声明材料,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供应商应提供“无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4)供应商应提供最终磋商报价承诺书作为投标供应商最终报价承诺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资格声明承诺,格式以采购文件为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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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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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