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龙港市西部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已由中共龙港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备案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港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港市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内容分为特色乡村片区改造和沿线环境整治。其中凤灵社区:1、建筑工程:包括双灵小学提升1158.5 ㎡,空间改造 1338.85 ㎡。2、 景观工程:慢行道路建设约 400 ㎡。中对口社区:1、景观工程:文化主题景观小品老年公寓东侧 1 处;灵龙大道桥下道路改造约 200 ㎡。 金山港社区:1、龙港市西部乡村人居环境提升工程 (一期 ),建筑工程:包括金山港山前村、山港社区服务中心周边民居风貌民居环境提升 23525.9 ㎡,空间改造 7831.38㎡。2、景观工程:包括水系河道整治约 6378 ㎡。 鲸头社区:1、建筑工程:包括民居 风貌民居环境提升6000㎡。2、景观工程:包括水系河道整治、道路沿线绿化提升约 4600 ㎡。道路沿线绿化提升:包括咸云线(海峡大道至灵宜线)、灵宜线(灵宜大桥至紫荆路)路段约 12660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整治、道路及景观亮化工程等相关内容约 12747.12 ㎡。
项目投资: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9845.18 万元。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民居风貌提升、空间改造、水系河道综合整治、慢行道路建设、民居环境提升、道路沿线绿化提升、文化主题景观小品、道路设施提升、景观亮化提升等的初步设计(含扩初设计、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以及本项目开始直至本项目交付使用的所有图纸以及施工阶段的设计交底、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服务和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单位的技术衔接、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 2 家。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风景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3.4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日至投标截止前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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