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信高财
2.项目名称:信阳高新区明港园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报告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5.预算金额:630000元;最高限价:6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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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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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高财公开招标-2024-5-1 |
信阳高新区明港园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报告项目 |
630000 |
630000 |
6.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6.1 采购内容:信阳高新区明港园区环境评价区域评估报告
6.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由甲方提供资料,25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成果
6.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
6.4 标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25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查询截图);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其他说明:
4.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止时点为:从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
③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
④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及承诺函);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承诺函);
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07月23日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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