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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西村道路提升改造、部分“为基层办实事”及院内整修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7-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KDLZG-G3002/CMEETC-249VJ239DGS69 项目名称:某单###路提升改造、部分“为基层办实事”及院内整修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4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非外资企业(须提供书面声明);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3、供应商拟派(1)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合格证书;(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成交后不允许更换(提供项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4、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须提****网页截图)。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须提供书面声明)。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须提供非联合体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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