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1.土地状况(1)该拍卖标的物坐落###市静海###街北侧、运东排干西侧,权利人###市金太阳房地****公司,根###市规划****局****局于2024年5月14日出具的《关于对天津金太阳房地****公司司法处置评估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的回函》确定本次评估、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最终以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准),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承包)期限2006年06月29日至2046年06月28日,登记日期2016年05月05日。(2)四至:东###路,南###街,西至现状房屋,###路。2.建筑物状况(1)根据《保障房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设计用途为保障性租赁住房,规划建筑面积为********.77平方米,套数为352套。(2)现状为在建工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仅登记土地信息)、######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本次评估建筑面积依据天津****公司出具的《现势地形图》所载截止到2024年5月15日工地实际工程量建筑面积确定。该评估建筑物包括:1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2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3号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接待服务楼:********平方米总计:********.08平方米在建工程1-3号楼整体建至12层,未封顶,接待服务楼2层框架封顶完成,均为毛坯状态。(4)根###市规划****局****局于2024年3月18日出具的《关于对张建与被执行###市金太阳房地****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件询证函的回函》记载:该项目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如拍卖处置,需披露此项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依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的通知》(津政办规[2022]7号)之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分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整体转让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转让后原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和土地用途不变。”3、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与拍卖人无涉。4、未注明的标的物瑕疵不在拍卖人责任范围,请各竞买人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具体情况。5、特别提醒:(1)公告中图片拍摄于2024年5月15日,仅供参考,因该拍卖标的为在建工程,现场可能后期发生变动较大,竞买人竞买前自行进行调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不包括室内可移动物品等。(2)本院仅协助买受人办理已登记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评估总价:********元,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在竞买前自行到本标的物登记所在地的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房产当地的过户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竞买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符###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1)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2)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自愿承担法律后果;(3)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4)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5)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竞买人竞买成功后须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间内办理资格审查程序,不能办理或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悔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工行融e购账户,可委托**自然人)进行,但因委托**入、推送以及确认录入成功等操作,故参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及其委托**6时前双方一同###市静海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料,因故未能成功录入的与拍卖人无关。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理人的个人行为。本次拍卖活动须竞买人本人亲自参与,不接受其他委托**、本次拍卖辅助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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