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及分析服务招标项目
2. 项目内容: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知识产权代理及分析服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含代理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发明专利复审、实用新型专利复审、软件著作权登记、专利快速预审申请、专利优先审查、专利变更/转让、专利授权代缴、商标注册申请、专利检索报告、知识产权挖掘培训服务,以及FTO分析报告代理服务,包括:排查目标产品在中国区域是否存在侵权风险;排查目标产品相对于指定专利是否存在侵权风险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相应规定为准。
3. 服务日期:2024年09月01日至2027年08月31日。
4. 含税拦标单价合计:59230元人民币。
备注:当年预估采购金额为100000元人民币,后2年预估采购金额按董事会通过的采购计划执行。
二、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须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6.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保证所提供应标材料的真实性,三年内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
7. 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从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
9. 投标人与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披露的单位负责人不相同,企业间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主要人员及股东成员不相同;
10.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采购活动时,可委托他人参加,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性质单位组织的合法证明材料;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 投标人需提交《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
4. 投标人需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提供的报告应包含明确的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 投标人需提交“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提供的结果应包含明确的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6. 资格要求里提到的相关证明文件;
7.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7月23日至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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