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海口监狱综合办公楼电梯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9.64555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9.64555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范围:本项目 拟招1家施工单位 完成海口监狱综合办公楼室外钢结构部分施工和电梯采购及安装。具体工程内容及参数详见设计图纸。
2.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榆中线163号。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钢结构施工、电梯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4.开工日期:自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开工。
5.验收标准: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验收的合格标准。
6.电梯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7.分采购包情况:本项目不分采购包。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均按一次折扣(3%)的优惠折算后计算报价得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②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②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谈判。④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4)供应商至少为本项目配备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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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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