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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消防救援大队灌云大队营区停车场新建车棚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请登录)

项目名称:灌云大队营区停车场新建车棚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349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灌云大队营区停车场新建车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按采购文件第二 章 磋商须知第 八 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磋商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工程),且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及(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4)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式);(5)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6)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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