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宗粮油、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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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宗粮油、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19 收藏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金

采购项目名称

青海柴达木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大宗粮油、副食品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0元,本次报价以价格优惠率(必须保证在当地市场价的5%以上)进行报价。

项目分包个数

2个

各包要求

包一:大宗米、面、油;包二:副食品及调料。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一年度(2023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相关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及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以往食材配送服务中无任何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特殊情况下哄抬物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并出具承诺函;

7.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0天内);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10.在校本地有经营实体资质及仓储。(不得挂靠或委托);

11、 其他资质条件:

11.1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关服务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等过程中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到位,确定配送人员要求提供身份证、健康证明等完整资料。

11.3清真食堂食品,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清真食品准营证相关证件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

11.4提供的各类食材类食品须提供本批次相关产品合格证及有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注:本项目共2个包,潜在供应商可对其中2个包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包。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19日

磋商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24年07月20日至2024年07月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请登录)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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