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2)”修改为:“(2)监理人应在本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后1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齐房屋建筑工程基础和地下室阶段人员(应向委托**息资料),并全部通过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登记。因监理人自身原因违反该约定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招标监理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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