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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升级采购公告
日期:2024-07-21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4】140号
项目名称: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巩固升级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根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办防[2020]295号)文件要求,结合2022年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夯实防御基础,优化提升监测预警系统功能,核定明确危险区等方面要求。
在确保总体目标实现,避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基###市级山洪灾害平台建设成果,持续巩固提升山洪灾害预报预警能力,针对山洪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需要,通过省###市平台数据对接,建###市山洪预警APP。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2、谈判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网站、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00元),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视为无效谈判;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合同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接受非中小企业参与谈判。供应商须按本谈判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合同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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