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ZC23
(二)项目名称: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佛山团餐饭堂制餐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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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岗位 |
人数 |
劳务费单价限价 (含税,元/月/人) |
招标最高限额(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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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餐服务 |
厨师 |
9人 |
5700 |
198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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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工(兼清洗员) |
20人 |
1.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报价。
3.本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智采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后,由中标人与广州公交集团客轮有限公司(或以上公司的下属单位)签订合同。
4.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
5.服务地点:(请登录)
6.本项目设置一名中标人和一名中标备选人,发布中标公告后,中标人、中标备选人分别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其中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在双方签署后生效;中标备选人签订的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生效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情形:
(1)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订的合同提前终止;
(2)采购单位向中标备选人送达合同生效通知;
(3)中标备选人履行合同能力未发生实质性变化(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备选人提交相关材料核实)。
7.在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签署的本项目合同未生效前,采购单位与中标备选人就本项目不存在任何业务合作关系,采购单位不承诺就该项目与中标备选人发生任何业务往来。
8.本项目中标人在中标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与中标人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提前终止;
(1)因中标人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采购单位解除合同;
(2)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
(3)因不可抗力、政府指令等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
(4)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协商终止合同;
(5)其他法定或约定的合同解除条件成立,导致合同解除。
发生上述合同终止情形后,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备选人发出合同生效通知,中标备选人应与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约定要求开展业务合作并履行合同。中标备选人与采购单位就本项目签署的合同于采购单位向中标备选人送达合同生效通知之日起生效。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并由投标人出具相关说明材料)。
(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