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公告内容 | ||||||||||||||||
| 1.招标条件 | ||||||||||||||||
|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盐厂房、水浸渣处理车间安全预评价,对氟盐厂房氟化稀土和氟化氢铵、水浸渣处理车间中的放射性元素进行安全预评价,依据法律法规对项目安全评价报告进行编写,提出安全技术的对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评审所需各类安全材料的收集,给出项目安全评价结论,顺利通过专家组的评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付款条件:评审合格后,出具正式预评价报告,且提供专家正式评审意见原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一次性付清所有费用。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成员配备不少于5人,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需固定,每次入场不少于3人。技术服务团队人员需固定,每次入场不少于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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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 | ||||||||||||||||
|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氟盐厂房、水浸渣处理车间安全预评价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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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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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7/24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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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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