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枝江市姚家港绿色交通运输有限公司购置10辆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项目
2、项目编号:ZJA990
3、招标内容:采购10辆无站立区纯电动公交车,供货及售后服务,设备清单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请登录)
5、最高限价:80万元/每辆(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无效)
6、预算金额:800万元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9、质量要求:产品必须为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产品。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证书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二个条件之一(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声明的身份为准):
(1)投标人是所投车辆制造商(同一品牌车辆制造商和取得唯一授权书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人是所投车辆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车辆品牌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上传委托代理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若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同时取得同一品牌车辆制造商授权并投标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所投车型须已纳入国家工信部产品公告目录。
6、所投车型必须符合国家新能源相关政策,列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汽车电池列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放时间:从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6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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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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