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岩一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一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4,1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41,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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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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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2040000-餐饮服务 |
龙岩一中食堂委托经营服务 |
2(年) |
否 |
食堂委托经营须遵循食品安全法规,配备合规设施,确保环境整洁、设备良好、信息化管理。提供营养均衡菜单,多元供餐方式,优质服务,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验收时核查资质,现场检查硬件、卫生、设备、食材存储、餐具消毒,试运营评估服务质量、菜品质量、供餐效率、满意度,实施定期考核以监督食品安全、服务质量及成本控制。 |
4,100,000.00 |
餐饮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二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22〕19号,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注:①上述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②依据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③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⑤本采购包为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19 至 2024-07-2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08-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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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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