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
2.2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环保法规要求,对招标人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含焦炉煤气制LNG联产合成氨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进行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出具验收报告。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并满足发包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业务范围且具有履行本项目的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含以上)职称。
3.4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已完成的同类型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编制业绩。
注:(1)同类型指竣工验收范围包含炭化室高度≥4.3米的焦炉。
(2)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及体现工程特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业绩均应清晰、可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7月24日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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