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乌石化公司炼油厂建南罐区储罐VOCs改造项目装车鹤管 ,招标人为 乌鲁木齐石化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乌石化公司炼炼油厂建南罐区储罐VOCs改造项目装车鹤管采购。资金来源为炼油厂建南罐区 VOCs 改造项目。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2 招标范围为:装车鹤管20套
2.3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2.4 交货地点:乌石化物资采购部库房
2.5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
3.1.2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1.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需提供近三年度(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如所附数据因模糊不清、遮盖等无法读取的,将视为无效报告;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2投标人失信行为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以承诺形式提供)。
3.2.3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列入黑名单,以开标当日发布的三商黑名单为信息(以承诺形式提供)。
3.2.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所履行的合同,未出现过重大法律纠纷,如造成项目工期延误,或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且投标人在近3年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通报,投标人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提供无不良业绩记录声明。
3.3、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
3.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19日20:00:00至2024年7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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