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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池江镇人民政府大余县兰溪村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7-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Yp024-DY-C004项目名称###县兰溪村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00 元最高限价:********.71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余财购2024F*******###县兰溪村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1项********.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供应商只需以书面形式提供规定格式的《政府采购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为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供应商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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