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篮球场翻建工程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翻建6个篮球场,配套完善排水、照明等附属设施(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地点位青岛市;工期6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及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成立3年以上,且为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投标人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等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行为,投标人及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分别至少提供1份同类工程业绩证明。同类工程是指施工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或工程量达到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篮球场等塑胶运动场地新建、翻建或改造工程(仅更换面层的不计业绩),须同时提供同类工程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文件。时间自2021年7月1日起,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业绩相同,提供1份即可。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一)发售时间:自2024年7月22日起至2024年7月26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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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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