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某部5G公网对讲通信平台建设项目预算金额:95.87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6.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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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参数 |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期) |
合同履行期限地点(交付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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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G公网对讲通信平台 |
主要依托公网信号(5G/4G)开通公网专线,搭建语音传输通信调度服务器及管理平台,通过语音设备终端、执法记录仪等设备终端,实现岸海语音交互、数据信息传递及执法现场视频实时查看等功能。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货、40日历日内完成调试安装 |
以需求方提供的详细地址为准,送货到指定地点后,应通知需求方验收。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及调试安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次招标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规定: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设置特定资格条件,应当书面说明原因。除国家和军队规定的经营许可、必备资质条件外,不得设置与项目没有直接关系的特定资格条件,不得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或企业规模,不得以特定的证书或奖项作为特定资格等。)
※(六)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报名时间:2024年7月 22日至7月26 日,每日上午9:30时~11:00时;下午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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