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风电机组集中采购(框架带量)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风电机组 采购进行库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产品范围:本项目共5个标包,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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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别 |
容量区间 |
规格型号(MW) |
预计需求数量(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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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1 |
单机容量 4.X |
4.0≤P<4.5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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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P<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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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2 |
单机容量 5.X |
5.0≤P<5.5 |
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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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P<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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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3 |
单机容量 6.X |
6.0≤P<6.5 |
4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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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P<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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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4 |
单机容量 7.X |
7.0≤P<7.5 |
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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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P<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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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包5 |
单机容量 8.X |
8.0≤P<8.5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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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P<9.0 |
注:容量区间4.X包含范围为4.0≤P<5.0;5.X包含范围为5.0≤P<6.0;6.X包含范围为6.0≤P<7.0;7.X包含范围为7.0≤P<8.0;8.X包含范围为8.0≤P<9.0。
2.2 实施或交货地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2.3 交货期:风电机组须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交货。
2.4 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
2.5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格书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6 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出厂含税价,包含13%增值税、设计、检验、试验、防腐、包装、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培训等费用,不包含运费和道路改造费(道路改造分界点为国道出口)。各所属企业在采购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运费(到机位点),签订采购合同,质保期内不再另外支付技术服务费用及备品备件费用。详见附件1:风电机组(不含塔筒)采购报价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的一级物资供应商,具备所投标包所涵盖的8位物资编码(61020101、61020102、61020103)中的任意一个,且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状态均为“正常”。
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及拟投标的产品(以8位分类编码为准)状态均为“正常”,状态以开标当日电子采购系统2.0供应商状态及产品状态为准。潜在投标人应自行确认资源库中状态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报名环节系统不对潜在投标人状态进行审核。
如新增准入入库工作尚未完成,投标人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一级物资供应商(61大类风电机组)新增准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的中标供应商。
3.1.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风力发电机组研发和制造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投标机型应在并网前取得中国电力科学院、中国船级社、北京鉴衡、中国质量(CQC)认证中心之一出具的设计认证及型式认证;项目第一台风机并网前需要取得国家风电技术与检测研究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认证证书和并网检测报告。
3.1.4投标人需按标包提供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约时间计算,集采入围框架协议/合同不计入)相应规格的风电机组业绩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3.2.1 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21-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全文含事务所盖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2023年资不抵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财务报表包含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应一并提供,并以母公司报表数据作为评分依据。)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纪和重大法律纠纷情况。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3近5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以判决生效日为准,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网站为准(wenshu.court.gov.cn))
3.3.4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3.5投标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信息共享平台列入“三商”黑名单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与集团公司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集团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中近一年内无效投诉累计超过二次或者投标人不诚信记录累计超过二次的;
(2) 2021-2023年内,投标人在中石油集团总部及所属企业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具有用户签署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的;
(3)投标人在中石油集团处罚公告中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内的。
3.4.2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构成投标将被否决的条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6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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