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里市口岸管理办公室拟建的满洲里公路口岸查验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已由满洲里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满审服投字【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公路口岸查验设施维修改造工程一标段。
2.2、建设规模:对公路口岸旅检、货检现场各查验场所设施、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请登录)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控制价:4,221,084.15 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施工设二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本资质为住建部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不得有在建工程(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不得将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外其他人员有在建工程作为否决投标、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条件。)。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
3.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
4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8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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