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厦门市集美区老年大学委托,对2024-ZDL079厦门市集美区老年大学智能化系统建设及升级(三期)项目组织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厦门市集美区老年大学智能化系统建设及升级(三期),采购预算:38.9万元,项目内容:厦门市集美区老年大学智能化系统建设及升级(三期)、1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最近一期(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供应商因新注册成立等原因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如实的情况说明; 财务状况报告指“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税务登记证、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的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可以不含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第五章)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07-20 08:30:00】到【2024-07-26 18:0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200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7-30 09: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