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龙岩市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88,000.00元
采购包1(龙岩市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8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88,000.00元
磋商保证金:14,88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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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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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07020199-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龙岩市流域水质提升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
1(项) |
否 |
1.对照生态环境部最新管理要求,对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完成情况和基础数据开展市级审核。2.参照国家和省级做法,对主要流域及一级支流开展不少于5公里的市级核查,形成漏查漏报和整治问题清单,指导各县(市、区)提升溯源排查工作成效。3.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开展市级抽测及整治成效评估(服务期间内市级抽查比例不低于25%),形成抽查情况报告。4.组织开展工业园区入河排污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等重点入河排污口市级监督帮扶,每季度开展园区入河排污口(含雨洪排口)、水产养殖排污口等水质抽测,形成抽查报告。5.提供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整治工作指导及专家技术帮扶,服务期间内开展一期流域水质提升培训。 |
1,488,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须具有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工程设计资质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本项目属于服务类,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4)根据《龙岩市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的通知》,针对预算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项、“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项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项,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的供应商,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承诺函模板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详见磋商文件
环境标志产品:详见磋商文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7-19至2024-07-26,(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30 08: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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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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