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选聘项目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项目选聘人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选聘条件。
2. 项目概况与选聘范围
(一)审计目的
根据相关要求,按照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陵药业)2024年度内部监督计划,金陵药业拟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对其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
(二)审计期间
经济责任审计期间:2021年1月-2024年6月(根据具体项目进行调整)
(三)被审计公司基本情况
本次审计项目包含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属: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以下简称金陵制药厂)、南京鼓楼医院集团安庆市石化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庆医院)、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东升),相关情况详见技术要求:
(四)审计要求
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南京市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宁委审办发〔2022〕6 号)等经济责任审计文件的要求,对金陵制药厂、安庆医院主要负责人2021年1月-2024年6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任中审计;对池州东升主要负责人2022年1月-2024年4月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离任审计。
(五)审计内容
(1)单位基本情况和领导干部任职情况;
(2)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
(3)被审计领导履职情况:
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市委市政府、新工集团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②企业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③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⑤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风险管控情况;
⑥有关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情况;
⑦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⑧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⑨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4)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责任认定
(5)审计建议
(6)其他必要的内容等
3. 参聘单位资格要求
3.1、参聘单位在2022年江苏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级AAA 级及以上事务所名单中(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2023年1月13日发布);
3.2、参聘单位具有承办经济责任审计业务工作经验;拟参与本项目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分别具有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企业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
3.3、拟参与本项目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执业 10 年以上;
3.4、不接受2019年1月1日以来为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评价咨询等可能会影响本次审计独立性的审计机构参聘;
3.5、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或借他所名义参聘;
3.6、参聘单位在2020年1月1日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有违规情形但经有权部门认定已完成整改,无可能影响本次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法律诉讼;拟参与本项目审计的项目负责人及主审人员在近 3 年无不良记录(本项由审计机构出具承诺数并加盖参聘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和分包。
4. 选聘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7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选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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