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食堂管理团队委托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JXP
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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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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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食堂委托服务 |
最长2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餐饮服务管理。
(四)同一公司在平湖学校最多承接两个学校的食堂托管服务,且同一公司不能同时承接同一学校的两个食堂的托管服务(特殊情况除外)。
(五)不接受联合体应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采购文件报名方式、公告期限、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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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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